阴阳养生(YINYANG WELLNESS)
一般交易条款与条件
适用于养生服务、预约、礼券及商品销售
| Yinyang Wellness YuFlo UG (haftungsbeschränkt) Königstraße 9 · 89407 Dillingen a. d. Donau HRB 41698 · Amtsgericht Augsburg(奥格斯堡地方法院) 电子邮箱:info@yinyang-wellness.de · 电话:09071 7089893 |
版本日期:2026年7月19日
请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
| 关于本条款性质的说明 本一般交易条款与条件(AGB)规定我们与顾客之间的合同关系。法律强制规定的消费者权利——尤其是撤销权(Widerrufsrecht)和瑕疵担保权——不受影响。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撤销权说明及隐私政策将另行提供。 |
§ 1 适用范围及合同相对方
(1) 本一般交易条款与条件适用于 Yinyang Wellness YuFlo UG (haftungsbeschränkt),Königstraße 9, 89407 Dillingen a. d. Donau(以下简称“Yinyang Wellness”)与其顾客之间就养生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礼券以及商品销售所订立的所有合同,无论服务或交易是在养生馆内、养生馆外,还是通过远程通信方式完成。
(2) “顾客”是指与 Yinyang Wellness 签订合同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消费者”(Verbraucher)是指主要为了与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无关的目的而实施法律行为的自然人。“经营者”(Unternehmer)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为从事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而实施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具有权利能力的合伙组织。
(3) 个别约定优先于本一般交易条款与条件。经营者一方提出的不同或补充交易条款,只有在 Yinyang Wellness 以文本形式明确同意其适用时方可生效。
§ 2 报价、预约及合同成立
(1) 网站、预约系统、社交媒体、价目表或广告材料中对服务、预约时间、礼券和商品的展示,原则上并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要约,而仅是邀请顾客提出订单或预约申请。
(2) 在线预约时,顾客点击最终预约按钮,即视为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合同在 Yinyang Wellness 明确确认预约时成立;或者,根据具体预约流程的设计,在顾客成功完成明确标示为具有约束力的最终预约步骤后立即成立。系统自动发送的收件确认,只有在其中明确声明接受顾客要约时,才构成合同承诺。
(3)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消息或现场进行预约时,合同在双方就预约时间达成一致,或 Yinyang Wellness 明确接受顾客要约时成立。
(4) 顾客必须完整、准确地提供联系方式以及履行服务所需的其他信息。收到预约确认后应及时检查;如发现明显错误,应立即通知 Yinyang Wellness。
(5) 顾客无权要求 Yinyang Wellness 必须与其签订合同。特别是在服务能力不足、所要求的服务明显不适合,或者对安全、尊重或规范实施服务存在合理疑虑时,Yinyang Wellness 可以拒绝相关请求。法律规定的禁止歧视原则不受影响。
§ 3 养生服务的性质和范围
(1) 应提供服务的种类、时长、地点和范围,以相应的服务说明及预约确认为准。所注明的服务时间原则上是顾客预约的总时间。如服务说明中没有另行规定,必要的简短沟通、准备、换衣以及服务后的短暂休息时间均可能包含在该总时间内。
(2) 所提供的按摩、养生项目、咨询和工作坊,仅用于放松、提升个人舒适感以及非医疗领域的健康维护。它们不属于医疗、治疗性自然疗法、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性质的检查、诊断或治疗,也不能替代上述服务。Yinyang Wellness 不承诺任何特定的健康效果或经济效果。
(3) 如顾客存在需要医学检查或评估的症状、疾病或伤害,应在使用相关服务前咨询医生或其他依法具有相应权限的专业人员。Yinyang Wellness 不作任何治愈或疗效承诺。
(4) 如果为了安全或专业、规范地实施服务而有必要,并且不会改变已预约服务的基本性质,Yinyang Wellness 可以对服务流程作出专业上等效且对顾客合理的调整。重大变更将与顾客事先协商。
§ 4 顾客配合义务、健康信息及禁忌情况
(1) 顾客有义务在服务开始前如实告知所有已知的、可能影响服务安全实施的重要情况。尤其包括:急性疾病、发烧或感染、炎症、新近受伤或接受手术、血栓或血栓风险、严重心血管疾病、皮肤疾病、过敏及不耐受、怀孕、凝血功能障碍以及服用抗凝血药物等情况。
(2) 顾客应自行负责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养生服务。如对服务适用性存在疑问,Yinyang Wellness 可以要求顾客事先取得医生许可,也可以拒绝、中止该项服务,或将其调整为更适合的替代服务。对于尚未提供的服务部分,已经支付的相应款项将予以退还,但前提是顾客没有因自身过错隐瞒导致服务无法实施的重要情况,且不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请求权。
(3) 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疼痛、麻木、头晕或其他异常反应,顾客必须立即告知。顾客可以随时要求调整或终止服务。
(4) 与健康有关的信息,仅在法律允许且为安全实施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具体规定请参阅隐私政策。
§ 5 预约、迟到及等候时间
(1) 双方约定的预约时间具有约束力。顾客应准时到达。如果顾客迟到,而由于后续已有其他预约无法延长服务时间,则本次服务可以相应缩短。在 Yinyang Wellness 对迟到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原则上仍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全部价格。
(2) Yinyang Wellness 会尽力确保准时开始服务。轻微且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等候时间,不构成顾客要求降低价格或索赔损失的理由。如果发生明显延误,我们将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法律强制规定的权利不受影响。
§ 6 取消预约及未按预约到场
(1) 在约定预约时间前至少24小时取消或更改预约,不收取费用。以相关取消或更改通知实际到达 Yinyang Wellness 的时间为准。顾客可以通过所提供的预约方式,或通过网站法律信息(Impressum)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取消预约。
(2) 如果顾客在不足24小时前取消预约或未按预约到场,且该预约时间无法另行安排给其他顾客,并且顾客对临时取消或未到场负有责任,Yinyang Wellness 可以要求顾客支付相当于约定价格 50% 的定额损害赔偿。
(3) 顾客明确有权证明实际并未产生损失,或者实际损失明显低于上述金额。Yinyang Wellness 同样有权证明实际产生了更高的损失。节省的费用以及因将相应工作时间另作他用而获得的利益,应从损害金额中扣除。
(4) 法律规定的解除权、终止权和撤销权,以及因 Yinyang Wellness 应负责的原因导致预约取消的情况,不受本条规定影响。如果顾客能够证明存在急性疾病或类似的不可预见事件,Yinyang Wellness 可以出于善意免收上述费用或提供改期机会,但顾客无权要求必须获得此项优惠处理。
§ 7 Yinyang Wellness 取消或中止服务
(1) 如果由于重要原因导致预约无法进行,尤其是工作人员患病、不可抗力、技术故障或无法预见的经营情况,Yinyang Wellness 将尽可能提前通知顾客。已经支付的款项,可由顾客选择退还或用于新的替代预约。其他进一步请求权仅按照本条款 § 15 的规定处理。
(2) 出于安全、卫生或专业合理性的考虑,Yinyang Wellness 可以拒绝或中止服务。尤其包括顾客未披露相关禁忌情况、患有传染性疾病、明显醉酒、受毒品影响,或存在攻击性、歧视性、性骚扰、性侵犯或其他不可接受的行为。
(3) Yinyang Wellness 仅提供正规、严肃的养生和放松服务。任何色情或性服务均不属于我们的服务范围。对此类要求,我们会友好但明确地予以拒绝。如发生骚扰、侵犯行为或持续不尊重工作人员的行为,可以立即终止服务,并禁止相关人员再次进入养生馆。此类情况下有关报酬或损害赔偿的请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已经节省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 8 价格及付款
(1) 适用合同成立时所注明的价格。对于消费者,该价格均为包含法定增值税的最终总价。其他额外费用,特别是邮寄费用或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将在合同签订前另行明确说明。
(2) 如无其他约定,服务费用在服务完成后立即到期支付;商品订单和礼券购买的付款时间则按照相应订购流程中的说明确定。可接受的付款方式以具体报价或付款流程中所显示的方式为准。
(3) 如果顾客逾期付款,适用法律规定。Yinyang Wellness 对付款催告只能要求顾客承担实际发生且确有必要的费用。顾客有权证明不存在损失,或者损失金额较低。
(4) 顾客只有在其对 Yinyang Wellness 所享有的反请求权无争议或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时,方可与 Yinyang Wellness 的债权进行抵销。但如果该反请求权源自同一合同关系,则不适用上述限制。顾客仅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的请求权行使留置权。
§ 9 礼券
(1) 礼券可以作为金额礼券发行;如明确提供,也可以针对某项特定服务发行。特定服务礼券在兑换时,按照该服务当时有效的价格进行抵扣。如果当前服务价格高于礼券金额,顾客应支付差额;如果该服务已不再提供,礼券可以用于性质相近的服务,或按金额礼券使用。
(2) 除非礼券明确限定为特定个人使用,或根据具体情况明显属于个人专用,否则礼券可以转让。原则上不以现金方式兑付礼券金额,但法律强制规定或顾客依法有效行使撤销权的情况除外。
(3) 礼券可在法定时效期限届满前使用。德国法律规定的通常时效期限为三年,原则上从相关请求权产生当年年底开始计算。促销礼券或免费发放的折扣券可以规定合理的较短有效期;相应期限将在购买或发放时明确说明。
(4) 如果未记名礼券遗失或被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原则上不享有补发或赔偿请求权。如果礼券能够被锁定,而且顾客能够证明购买事实及其使用权,只要该礼券尚未被兑换,Yinyang Wellness 将尽力协助锁定该礼券。
§ 10 商品购买、交付及所有权保留
(1) 对于商品订单,商品特性、交付范围及配送区域以相应的产品说明为准。若约定预付款,交付期限自收到款项后开始计算;其他情况下,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收货地点的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期限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商品将发送至顾客提供的收货地址。如果由于顾客应负责的原因导致配送失败,顾客应承担再次寄送产生的费用;法律规定的撤销权不受影响。
(3) 在全部价款支付完成前,商品所有权仍归 Yinyang Wellness 所有。
(4) 如果订购的商品在 Yinyang Wellness 无过错的情况下永久无法提供,例如尽管 Yinyang Wellness 已及时、正确地向供应商订购,但供应商未履行相应供货合同,则 Yinyang Wellness 可以解除合同。我们将立即通知顾客,并立即退还已经收到的款项。如果 Yinyang Wellness 自行承担了采购风险,则上述规定不适用。
§ 11 远程合同的撤销权
(1) 对于在营业场所以外或通过远程方式签订的合同,消费者原则上享有法律规定的撤销权(Widerrufsrecht),但法律规定存在例外情形的除外。详细内容以单独提供的撤销权说明为准。
(2) 如果消费者明确要求 Yinyang Wellness 在撤销期限届满前开始提供服务,则在其之后行使撤销权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消费者必须对截至撤销时已经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价值补偿。只有在消费者事先作出法律要求的相应声明,并且服务已经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其撤销权才会因服务全部完成而消灭。
(3) 约定某一具体按摩或服务时间,并不会自动排除消费者的撤销权。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应根据具体合同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 12 商品瑕疵担保
(1) 商品适用法律规定的瑕疵权利。我们建议消费者在发现明显运输损坏时尽可能立即向承运人报告,并通知 Yinyang Wellness。消费者未进行上述报告,并不会影响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2) 对于经营者(Unternehmer),新制造商品的瑕疵请求权时效为自交付之日起一年。该缩短的期限不适用于按照 § 15 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不适用于法律强制规定不得缩短期限的情况。
§ 13 上门服务
(1) 使用上门服务时,顾客应在约定地点及时提供一个安全、清洁、温度适宜、不受干扰且便于进入的区域。顾客应提前告知可能影响工作人员到达或实施服务的障碍、特殊进入条件、停车规定、宠物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 双方约定的交通费用将另行收取。如果由于顾客应负责的原因,服务地点不适合实施服务或无法进入,导致服务无法进行,则相应适用有关临时取消预约的规定。顾客仍有权证明实际损失较低或不存在损失。
(3) 如果无法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基本卫生要求或专业、规范的服务条件,Yinyang Wellness 可以拒绝或中止上门服务。
§ 14 未成年人及需要照护的人员
(1) Yinyang Wellness 对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承担无限责任;对于造成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的情形,根据《产品责任法》(Produkthaftungsgesetz)承担责任;此外,在明确作出保证的范围内,也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无法自行有效作出同意表示的人员,在服务开始前必须取得依法有权代表其作出决定之人的同意。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并考虑相关人员本人的意愿与福祉。
§ 15 责任
(1) 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因生命、身体或健康受到损害,根据《产品责任法》(Produkthaftungsgesetz)产生责任,或者在 Yinyang Wellness 明确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Yinyang Wellness 承担不受限制的责任。
(2) 如因轻微过失违反重要合同义务,责任仅限于合同订立时可以预见且属于该类合同通常可能发生的损失。重要合同义务,是指只有履行该义务,合同才能得以正常实施,并且顾客通常有权信赖其会被遵守的义务。
(3) 除此之外,对于因轻微过失造成的损害,Yinyang Wellness 不承担责任。上述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 Yinyang Wellness 的法定代表人、员工及履行辅助人。
(4) 对于顾客自行带入养生馆的物品,Yinyang Wellness 按照上述责任原则承担责任。贵重物品不应无人看管。
(5) 如果损害后果是由于顾客因自身过错隐瞒重要健康情况,或未遵守为安全实施服务而作出的指示所造成,则 Yinyang Wellness 的责任按照法律有关共同过失(Mitverschulden)的规定确定。第(1)款规定的责任不受影响。
§ 16 著作权及使用权
(1) Yinyang Wellness 提供的文字、理念、课程资料、图片及其他内容,未经明确同意,仅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除非另行授予更广泛的使用权,否则不得复制、出版、公开传播或用于商业性转让。
§ 17 数据保护
(1) 个人数据按照现行数据保护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关于数据处理责任主体、处理目的、法律依据、接收方、保存期限以及数据主体权利等信息,请参阅当前有效的隐私政策。
§ 18 消费者争议解决
(1) Yinyang Wellness 没有义务,也不愿意参加消费者调解机构(Verbraucherschlichtungsstelle)的争议解决程序。
(2) 无论上述规定如何,Yinyang Wellness 始终希望能够直接并通过协商解决意见分歧。顾客可通过以下电子邮箱与我们联系:info@yinyang-wellness.de。
§ 19 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
(1) 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并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Kaufrecht / CISG)的适用。对于消费者而言,本法律选择仅在不因此剥夺其通常居住地所在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所给予的保护范围内适用。
(2) 如果顾客属于商人(Kaufmann)、公法法人或公法特别基金,或者其在德国没有一般管辖法院,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 Yinyang Wellness 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权不受影响。
§ 20 最终条款
(1) 合同语言为德语。如提供其他语言的翻译版本,其仅用于帮助理解;如不同语言版本在解释上存在差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德语版本为准。
(2) 如果本一般交易条款与条件中的个别规定全部或部分无效、无法执行,或今后变得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无效或无法执行的条款由相应的法律规定取代。
| 联系方式 Yinyang Wellness YuFlo UG (haftungsbeschränkt) Königstraße 9 89407 Dillingen a. d. Donau 电子邮箱:info@yinyang-wellness.de 电话:09071 7089893 |
